千金。
千金。
沈司的成人礼办的很盛大。 商界政界的名流如流水般排满了车队,识趣的新闻记者早早蹲守场地扛着长枪重炮不放过每张露面的名流面孔,现场请来了国民级歌手为主角献唱祝福。 衣香鬓影,纸醉金迷,吊在穹顶的水晶灯闪烁割裂开闪亮的光线,将每个人的脸都照的清晰明了,沈司却觉得恍如梦中。 一个月前,她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铆足劲从大山里考出来,不得不每天应付父母狂轰乱炸的要钱电话。 如今她是商界豪门,沈家的小姐,沈淑仪夫妻的女儿,身着价值昂贵,跟随一串数不清的零的礼服珠宝,站在童话里才有的城堡,身边是帅气谦和的亲哥,见过的面孔只有在报纸和新闻网上出现的常客。 她觉得不可思议。 她所拥有的一切都完美至极,就像从别人身上夺来的——不,这一切本该属于她,是另一只老鼠,替她享受了十八年的幸福时光。 如香烟在裙摆上烧出来的洞,白腻奶油上不可忽视的黑点,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污点。 像哥哥沈今夕口中略失落的一句,“乐铃今天没来。” 那个差点取代了她一辈子的女人。 沈乐铃。 一个月前,这场盛大的生日宴会,身上沉甸甸的珠宝,都是属于她的东西。 可真相大白,沈乐铃身上没半点沈家的血脉,于是她从光鲜艳丽的舞台上被赶了下来,代替她站上的是沈司。 沈司有些心不在焉。 认亲时初见历历在目,沈乐铃如天鹅般高贵冷淡的姿态烙在心底,她也该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只觉得自己对这些并不追求,她最近托师兄的照顾结识了学业方面顶尖的教授,教授对她很欣赏,她才大二,就去跟项目,学业生活平衡不了,对盛大生日宴会并不稀罕。 只是沈淑仪在餐桌上提出要把这场生日宴会让渡给沈司时,沈乐铃投来的怨恨目光让沈司一时目眩神迷,应承了下来。 她以为沈乐铃今晚会来。 沈乐铃一直很爱面子,无论何时仪态都如精细雕琢出来的一般完美无瑕,她皮肤很白,和沈家人都不一样,是单眼皮,垂眸时冷淡居多,似乎什么也不放在心上。 沈司这样的人原本更不必令她放在心上。 沈司感到遗憾。 她强迫自己撑出笑脸,面对那些端着酒杯,老的要命的面孔强颜欢笑,心里生出极大的怨愤。 为什么沈乐铃不来,她拿走了她的一切,她不该继续用那种仇恨厌恶的目光注视着她吗? 注视着,她。 她喉咙发痒,冰凉酒液顺着喉管滑落,带来一阵燥意。 沈乐铃心中的怨愤不比她少。 她蜗居在自己的房间里,端坐在梳妆台前,镜面倒映出她扭曲愤怒的面孔,同沈家人的五官没有一处相像。 刚开始,她还能安慰自己,只是随父亲罢了,沈今夕随母亲多一点而已。 可随着沈司的出现,她再也欺骗不了自己。 怨不得她和沈今夕一点也不像,原来根本不是一对父母生的。 短短一个月,她经历从天堂跌落地狱,原本筹备良久的生日宴会也成了沈司的,巨大的惶恐不安攥取住心脏,那是不是意味着更多的东西都会属于沈司? 公司的股份,哥哥的关爱,甚至是沈家大小姐的荣光? 她越想越恐惧,脸色发白,指甲嵌进掌心,掐出发白的月牙。 就连门何时被推开的,也不清楚。 “乐铃。”沈今夕轻轻唤她回神。 他今天穿着正式的礼服,剪裁有致,衬托出修长的身材,头发也做了造型,倒梳回去,露出白皙的额头。 沈乐铃不看他,只觉得那张和沈司想像的脸怎么看怎么来气,随手抄起桌上的香水瓶子,往他身上砸去。 香水瓶在地上裂开,浓郁的气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沈今夕好脾气地说,“不高兴多砸点东西也好,不要气坏了自己的身体。” 沈乐铃冷笑,“不生气?简单呀,你去把沈司杀了,把所有东西还给我,我就最高兴了!” “乐铃!” 这话太出格,沈今夕也皱紧了眉头,“现在她也算你jiejie……” 沈乐铃尖叫,“她算我哪门子的jiejie,是,该是我的归宿就是回那个破烂房子里,让你们一家人相亲相爱!” 她的坏脾气犹如火上浇油,要把身边所有人烧的遍体鳞伤,站起来就要人去拿行李箱,沈今夕拉住她,把她压在怀里,如哄孩子的语气,抚摸她的头发,“傻meimei,又在说傻话,这个家没你怎么算呢?哥哥一直是你哥哥。” 沈乐铃不吃这套,继续刺他,“我天生下贱,配得上你做哥哥吗?”她挣扎着从沈今夕怀里扭出来,愤愤咬住他的腕口,用力,直到刺目的血顺着指节流下,她吐出口里的手,怒气不减,活脱脱像个疯子一样要把一切撕裂。 她自小是这个脾气,一点就炸,自私,利我,沈今夕不觉得有什么,抽了几张纸将血擦净,他身上的伤口何止这点?多亏他的溺爱,没人敢和沈乐铃做朋友,就连未婚夫也避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