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如果全世界都認識我了,你還會愛我嗎?
第十章:如果全世界都認識我了,你還會愛我嗎?
筆記即將出版。 那人拿著印製樣本回家時,典諺正在陽台抽菸。他聞見那本書的油墨味,一回頭就看見那熟悉的封面:《匿名之吻》。 封面設計極簡,純白底色,沒有人像,只一行字: 「在他身上,我學會了如何被觀看。」 下面是作者署名——「X.」 「你打算公開這些?」典諺問,語氣出奇地平靜。 「是你說過的啊,『被書寫』讓你感覺自己存在。」 「是,但我沒說要讓全世界知道我是誰。」 那人將筆記放在茶几上,坐下來看著他。 「書裡沒有寫你的名字,沒寫長相,沒拍照片。你還是匿名的。」 「可你知道的,還是會有人猜,尤其是那幾段……我們做愛的細節太真了。」 「我寫得真,是因為你讓我真的動心過。」 「你現在動心嗎?」 對方沒答。 ◇ 那天晚上,他們躺在床上,什麼都沒做。 典諺難得地整夜清醒,那人背對他睡著時,他輕聲問:「如果我紅了、被追蹤了、成了『慾望體現』的代表,你還會喜歡我嗎?」 沒有人回答,只有對方微弱的呼吸。 他想起第一次看到那本筆記的日子,那時他驕傲地活在那人筆下,覺得自己永遠不會被消耗完。 但現在,他忽然發現,自己也許已經沒有比書裡的版本更真實的自己了。 他怕。 怕哪天有人指著書裡的性描寫說:「這不就是你嗎?」 而他不知道怎麼否認。 ◇ 兩週後,《匿名之吻》正式發行。 成了網路書店的新話題,被標籤為「台灣情色經典」、「同志現代寓言」、「以身體書寫認同的小說」。 有人說它像杜斯妥也夫斯基與村上春樹的混血。 也有人說它只是一場高級的自慰與性愛文學。 但最多的,是讀者開始猜—— 「這個電鍋到底是誰?」 「看起來像某位現實中的男同志KOL。」 「是不是那個某設計師?寫過很像的話。」 「他在故事裡太真了,肯定不是虛構。」 典諺的IG私訊暴增,有人用匿名帳號傳訊:「你是那個電鍋嗎?」 他沒有回。 有一天,一家媒體寫了篇文章:《我們為何都愛上匿名的電鍋?》 文章裡描述那個慾望奔放卻極度保護自我、愛得膽怯卻活得放肆的男人。文末寫道: 「或許他不是某一個人,而是我們每個人慾望深處的投影。」 典諺讀到這句時,竟落了淚。 不是因為文章,而是因為他終於知道——他再也不是一個人。 原來他不是一個人。 ◇ 「你後悔嗎?」某晚,那人問他。 典諺看著對方,答:「我不知道這叫不叫後悔,我只知道,我不是匿名了。」 「你怕嗎?」 「怕,可也有點……自由。」 「自由?」 「至少我不用再假裝我不渴望被愛,不渴望被看見,你讓我出櫃了。」 那人輕聲說:「你是自己走出來的。」 「不,是我終於不再否認,你是我愛過的人。」 那人低下頭,眼眶有些紅。 他抓住典諺的手,說:「那我現在可以告訴你我的全名了嗎?」 從之前到現在,典諺只知道名,卻不知他的姓,畢竟,一開始的名字就被遺落。 就算典諺那晚小聲地說出了。 他想要正式地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對方,然後被真切地記住。 「可以,但在你說之前——我也想對你說一件事。」 「什麼?」 典諺低聲說: 「我決定開始寫書了。」 對方怔住。 「我要寫你的故事。」 那晚,他不是說說而已,他來真的。 ◇ 夜裡,兩人再次做了愛,不只一次。 他們交換了角色,也交換了敘述權。 典諺被那人抽插時達到高潮,射完最後一發,他緩了一緩,咬著對方的肩說: 「你給了我名字,現在換我,命名你。」 他終於不是「那個被寫的人」了。 而是「會寫人」的人。 他從閱讀自己,變成書寫他人。